为做好中心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受理时间及要求的第一轮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30日前:发送《基金项目预报表》(附件1)至联系人邮箱。回复邮件时附件文件名请加注申请人“姓名”。需要注册基金委系统账户的申请人,请发送预报表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姓名-开户”,其中博士后新申请人,请注明“姓名-博后-开户”。
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一个证件号对应唯一基金委账号,已在其他单位注册并获得基金账户的人员,无需重复注册。曾经使用其他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基金委将按不端行为处理。
(二)2016年2月26日前:1. 博士后申请人:提交《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申请基金项目承诺书》(附件2),请仔细阅读《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规定》(附件3),按要求填写项目执行期。申请人、合作导师、人事教育处三方签字后提交至科技处办理博士后申请手续。科技处收到博士后人员的基金项目预报表后定向发送附件2和3。2. 杰青申请人:提交推荐意见草稿至科技处联系人邮箱。
(三)2016年3月5日前: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须提交《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原件(附件,请注意使用2016年版),合作单位加盖公章,资金预算表需合作单位财务处、科研处审核盖章。建议盖章前先发送电子版至我中心科技处预审。
(四)各类项目提交单位受理截止时间:
青年基金:2016年3月5日16:00
面上基金:2016年3月10日16:00
优青、杰青、重点及其他专项基金:2016年3月13日16:00
1. 网上提交: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和提交。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 纸质件: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一式两份,内容需与电子文件内容一致(请核对版本号),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亲笔签字、合作单位加盖法人公章(此页无版本号,请在确认项目名称和主要成员无变动的情况下,提前准备签字盖章事宜),由科技开发处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基金委。
联系人:罗莎
联系电话:62923597
E-mail:shaluo@rcees.ac.cn
附件:1.基金项目预报表-2016-姓名
2.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申请基金项目承诺书
3.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规定
相关网页链接: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http://www.nsfc.gov.cn/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科技开发处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