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时间的通知

日期:2015-12-07

  根据中心报销时间安排(20151218日起停止报销),现就201512月、20161月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津贴审核时间 

  201512月: 10日前; 

  20161月:  10日前; 

  20162月起恢复正常(当月25日前审核)。 

  二、注意事项 

  1. 务必注明经办人电话;税前金额合计需手写。 

  2. 与上月相比,如有人员增减、卡号变化、金额变动、课题号更换等情形的,应在底部做出补充说明,同时发新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报销单》excel版到cwch@rcees.ac.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计划财务处 

  20151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