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心报销时间安排(2015年12月18日起停止报销),现就2015年12月、2016年1月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津贴审核时间
2015年12月: 10日前;
2016年1月: 10日前;
2016年2月起恢复正常(当月25日前审核)。
二、注意事项
1. 务必注明经办人电话;税前金额合计需手写。
2. 与上月相比,如有人员增减、卡号变化、金额变动、课题号更换等情形的,应在底部做出补充说明,同时发新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报销单》excel版到cwch@rcees.ac.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