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优秀毕业生:
根据《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精神,北京市将结合201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继续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并将从中择优选拔300名左右进行跟踪培养。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到基层培养锻炼人员推荐范围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和京外高水平院校2016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北京市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4、专业符合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在读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6、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截止到2016年7月1日);
7、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特别优秀或因特殊岗位要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推荐程序
1、12月12日前,符合条件人员根据个人志愿填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上交中心研究生部。(填表说明见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到研究生部。
2、培养单位、国科大分别对报名人员的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其中一份返还学生本人。国科大汇总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后上报。
四、选拔选调生有关事项
推荐人员进入北京市基层单位后,将《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交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北京市选调生选拔。对列入选调生名单的人员,将进行跟踪培养。
附件:1. 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
2. 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填写有关事项说明
3. 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人员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