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吸引、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科学院共同出资设立“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联合资助”)。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形式及范围
联合资助主要采取站前资助方式,通过个人申报、设站单位推荐、基金会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不超过50名有意向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优秀博士或优秀新进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站20万元的基金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为2015年度拟进入或已进入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博士,或2016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申报时已通过中期考核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
3.科技创新潜质优良;
4.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5.外籍(境外)人员须保证在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三、申请材料
1.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拟进站人员或已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目录和摘要;
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目录和摘要;
通过中期考核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中期考核表、中期考核报告目录和摘要;
2.申请书(附件2);
3.两名专家的推荐信(附件3),其中一位推荐专家为博士导师,另一位为拟进站单位的博士后合作导师;
4.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的3篇论文,或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的1部专著的摘要和目录;
5.专利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四、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①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并装订成套;②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名为“申请书+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项目所属一级学科”。
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
联系人:任慧敏
联系电话:62849161
Email:hmren@rcees.ac.cn
附件:1. 申请书
2.专家推荐信
研究生部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