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5-10-23

  为支持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吸引、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科学院共同出资设立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联合资助)。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形式及范围  

  联合资助主要采取站前资助方式,通过个人申报、设站单位推荐、基金会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不超过50名有意向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优秀博士或优秀新进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站20万元的基金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为2015年度拟进入或已进入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博士,或2016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申报时已通过中期考核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  

  3.科技创新潜质优良;  

  4.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5.外籍(境外)人员须保证在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三、申请材料  

  1.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拟进站人员或已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目录和摘要;  

  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目录和摘要;  

  通过中期考核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中期考核表、中期考核报告目录和摘要;  

  2.申请书(附件2);  

  3.两名专家的推荐信(附件3),其中一位推荐专家为博士导师,另一位为拟进站单位的博士后合作导师;  

  4.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的3篇论文,或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的1部专著的摘要和目录;  

  5.专利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四、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并装订成套;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名为申请书+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项目所属一级学科  

  申报截止时间20151029日。 

  联系人:任慧敏  

  联系电话:62849161 

  Emailhmren@rcees.ac.cn 

  附件:1. 申请书 

        2.专家推荐信 

  研究生部 

  20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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