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通知

日期:2015-07-16

  现就201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申请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201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分配给国科大7个名额,中心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三)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申报程序及方式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填写附件中的《评审表》,并于820下班前发送至hmren@rcees.ac.cn,过期不候。 

  联 系 人:任慧敏 

  联系电话:62849161 

  附件:评审表 

  研究生部 

  20157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