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4-13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首次申请招生的导师(新增导师)和已有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均需通过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的教师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工作。未进行备案的导师,将不能进入下一年度研究生的正常招生。为做好2016年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维护的对象 

  申请2016年度招生的全体导师。 

  201412月聘任的副研究员,暂不能申请2016年度招生) 

  二、信息维护的流程 

  (一)已有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需通过教师管理系统维护相关信息。网上信息维护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导师维护阶段;第二阶段为研究所审核阶段;第三阶段为学位办/培养处备案阶段。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二)新增导师的资格申请可与该导师的年度招生申请同时进行。网上填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研究所准备阶段(目前中心研究生部已经完成);第二阶段为导师填写阶段;第三阶段为研究所审核阶段;第四阶段为教务部备案阶段。具体流程见附件2 

  (三)硕导转博导资格及博导招生资格的申请。网上申请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研究所准备阶段(目前中心研究生部已完成);第二阶段为导师填写阶段;第三阶段为研究所审核阶段;第四阶段为学位办/培养处备案阶段。具体流程见附件2 

  三、填写时间 

  请各位研究生导师于2015420日前完成2016年招生导师信息维护工作。 

  四、其他说明 

  (一)导师指导的博士生总数不得超过12名,在学博士、硕士总数不得超过20名。请导师在填写计划招生人数时考虑在读博士生、硕士生总数上限(以学籍系统中人数为准),若人数超限,系统会有提示。 

  (二)经教务部审核备案后,招生导师信息将进入招生系统。招生导师信息不再通过招生系统维护。 

  (三)关于招生导师信息维护的工作流程、教师系统使用说明、常见问题解答,可以从教师管理系统的“使用说明”中查询和下载。 

  附件:1.招生导师资格备案网上申请流程及说明 

        2.新增导师资格及招生资格备案网上申请流程及说明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生部 

  201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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