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处负责“资助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问学习”项目的实施,以单位形式报送申请材料
二、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中国科学院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发展中国家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访学期限为6—12个月。期满后,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访学期最多至18个月,但相关费用须自行解决。
三、申报原则和条件
选派对象为中国籍环境、资源、地质、地球物理、生态、大气、海洋等学科领域的在校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将获得优先考虑。
申请人的具体要求条件为:
(一)系国科大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派出前应已转为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三)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
(四)外语能力符合境外接收院校(研究机构)的要求;
(五)申请时应已获得接收单位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或书面接收意向。
四、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国科大获得如下资助:
1. 第一年访学期间生活费(资助标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
2. 往返国际旅费1次(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访学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五、申报程序
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学申请表》(附件3)及补充材料送交本单位研究生部。
六、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申请人于2015年5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本单位研究生部,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名称建立文件夹:
文件夹名称:申请人姓名(内含该申请人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及补充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1. 《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学初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式1份。
2. 《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学申请表》(附件3)(纸版、电子版),一式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
(2)“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指申请人拟申请的外方单位。
(3)“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署名单位是否有中国科学院大学;
3. 请提交下列材料(只需电子版),命名为“补充材料”:
(1)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单或同等英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2)外方邀请信或接收意向书。
(备注:内容须包括邀请人的姓名、单位、访问目的、被邀请人的姓名、到访日期、停留时间、以及费用负担等情况。邀请信须有邀请人的手书签名。)
(3)在学期间发表文章的首页(含摘要)或录用函、专利证明书等。
(4)获奖证书扫描件。
联系人: 傅珊 曹青
电话:(010)62849161
E-mail :fushan@rcees.ac.cn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资助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问学习管理办法
研究生部
2015年 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