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所级教务系统博士课程成绩上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4-02

  根据《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研究生必须完成2门专业学位课,每门课2学分。为保证毕业和学位工作正常进行,请2014级以前(含)在读博士生上交2门专业课试卷及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名称及课程信息 

  参考本中心前期已开设专业课程名称(附件1),也可以报送国科大或者经认定许可的其他大学选修课程信息。 

  二、阅卷及成绩报送办法 

  考试可以采取闭卷和开卷两种形式,由指导老师评判成绩。请各位导师确定考试方式,安排学生答卷,收缴试卷并给出百分制成绩,将试卷原件交到研究生部。 

  三、课程成绩上报 

  1. 补报课程成绩必须有答题卷(首页抬头有课程信息、姓名、学号),导师或授课教师给出百分制成绩并签名。 

  2. 为确保成绩导入,请按照历史课程模板格式提交(附件2)。 

  3. 至少有1门博士生专业课程应在专业课目录内选取,另外1门可以跨专业选取课程。 

  四、报送时间 

  成绩补报及答卷收取: 2015420日前。 

  五、特别说明 

  无博士专业课程成绩者,不符合毕业条件,不能参加博士论文预答辩和申请研究生毕业。 

  联系人: 傅珊   曹青 

  电话:(01062849161 

  E-mail fushan@rcees.ac.cn 

  附件:1. 生态环境中心已开设课程名称 

        2. 历史课程成绩模板 

  研究生部 

  20154月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