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心财务报销时间安排,经协商,现就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自2015年4月起,联培研究生津贴审核发放工作流程如下:①联合培养研究生向研究生部提交《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发放报销单》(无需到计划财务处);②研究生部审核后统一转交计划财务处;③计划财务处审核后通知银行发放到银行卡中,预计到账时间:每月月底前。
二、注意事项
1.每一位联合培养研究生需要办理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卡,银行卡号应与户名对应;
2.请从研究生下载区下载最新版《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发放报销单》,打印两份后领取人、经手人、课题组长手写签字,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北京地区号码)、有无变化情况(如有变动请发送电子版到cwch@rcees.ac.cn);
3.联合培养研究生应于每月16日至24日(假期另行通知)将两份报销单原件交至研究生部。如未按时提交,延后合并发放会造成多扣税款。
研究生部
计划财务处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