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环境保护奖”推荐先进个人材料公示

日期:2015-01-23

  根据《关于开展“首都环境保护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1489号)要求,拟推荐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刘永春为“首都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现将刘永春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公示期:2015123日至29 

  2.公示内容:刘永春基本情况、主要事迹 

  3.公示期内,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科技开发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举报联系人:罗莎 

  联系电话:010-62923597 

  附件:“首都环境保护奖”推荐先进个人刘永春公示内容 

  科技开发处 

  20151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