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心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2015年1月30日前,发送《2015年基金项目申请信息预报表》(附件)至联系人邮箱。需要注册基金委系统账户的申请人,请发送预报表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姓名-开户”,其中博士后新申请人,请注明“姓名-博后-开户”。
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基金委将按不端行为处理。
(二)各类项目网上提交单位受理截止时间:
青年基金:2015年3月5日16:00
面上基金:2015年3月10日16:00
优青、杰青、重点及其他专项基金:2015年3月13日16:00
1. 网上提交:今年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和提交。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 纸质件: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一式两份,内容需与电子文件内容一致(请核对版本号),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亲笔签字、合作单位加盖法人公章(此页无版本号,请在确认项目名称和主要成员无变动的情况下,提前准备签字盖章事宜),由科技开发处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基金委。
二、特别说明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规定
1.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本《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2. 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自2014年1月起)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3. 上两年(本次指2013年和2014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15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4.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5. 作为负责人限获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优青、杰青、创新群体项目。
6.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青年、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7.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杰青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鉴于中心申请基金项目数量较多,且2015年各类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因此请各位申请人务必按时、按要求提交各类材料,以免影响单位整体提交进度。请各研究室对本室申请项目的内容进行把关(尤其是重点、杰青、优青、重大仪器等项目)。
相关网页链接:
1. 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47610.htm
2.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5xmzn/index.html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http://www.nsfc.gov.cn/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联系人:罗莎
联系电话:62923597
E-mail:shaluo@rcees.ac.cn
科技开发处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