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时间的通知

日期:2014-12-01

  根据中心的报销时间安排(20141212日起停止报销),经与计划财务处协商,现就201412月、20151月、20152月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津贴审核时间 

  201412月: 10日前; 

  20151月:  10日前(20日后财务核对、入账); 

  20152月:  10日前; 

  20153月起恢复正常(当月25日前审核)。 

  二、注意事项 

  1. 务必在左下角注明经办人电话; 

  2. 与上月相比,如有人员增减、卡号变化、金额变动、课题号更换等情形的,应在底部做出补充说明,同时发新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报销单》excel版到cwch@rcees.ac.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计划财务处 

  20141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