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4年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日期:2014-08-26

各位2014年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基金委关于2014年基金项目计划书接收审核工作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登录基金委ISIS系统账号,于95日前完成项目计划书网上填报,提交至科技处审核。 

  2. 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网上提交至基金委审核,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打印计划书纸质件(建议双面打印),立即提交一式两份至单位科技处(项目负责人签名,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 

  注意事项 

  1. 请务必仔细阅读“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登录ISIS系统账号后可下载),根据相关要求撰写正文(重点、杰青、优青等项目请根据规定提纲撰写正文内容)。 

  2. 关键词请用分号隔开。 

  3. 经费预算表:仪器设备费,如无单价5万以上设备,必须在备注里明确标明(仪器设备费总价小于5万者除外);如有单价5万以上设备,必须在正文中详细说明。 

  4. 协作费是指外单位协作承担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如果只是样品运输工作,可列入“实验材料费”的“其他”栏目。 

  5. 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6. 管理费按总经费的5%收取,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联系人:罗莎 

  联系电话:62923597 

  科技开发处 

  20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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