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4年第一批政府采购追加预算的通知

日期:2014-04-25

中心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编报2014年第一批政府采购追加预算的通知》,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填报附件中的2014年政府采购追加预算表,并于429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反馈至科技开发处。
   
一、填报范围
 

  补充在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 “二上”(201312月份填报)中漏报的项目。包括:①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②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注意事项 

  2014年有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和6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采购需求,且未在2014年政府采购二上预算中上报的,务必在本次政府采购追加预算中上报。未报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及追加预算的,不得采购。如所购仪器设备包含财政部修购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中,则不需单独上报。 

  联系人:连静 

  电话:62849178 

  E-mailjinglian@rcees.ac.cn 

  附件:2014年第一批政府采购追加预算表 

  科技开发处 

  201442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