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心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2014年3月1日前,发送《2014年基金项目申请信息预报表》(附件)至联系人邮箱。基金委为保证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正常进行,ISIS系统联络网平台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即依托单位检查人员限项功能)将于3月初关闭,请各位申请人务必按时提交申请信息预报表并准确填写参与项目的高级职称人员姓名,以便单位及时开展人员限项检查工作。
(二)2014年3月11日前,提交2014年基金申请书。
1. 电子版: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和提交(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联系人申请开户)。离线方式申请者请务必下载2014版申请书,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 纸质件:一式两份,内容需与电子文件内容一致,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合作单位盖章,由科技开发处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基金委。
二、特别说明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1. 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2. 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4.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二)鉴于中心申请基金项目数量较多,且2014年绝大多数项目类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因此请各位申请人务必按时、按要求提交各类材料,以免影响单位整体提交进度。请各研究室对本室申请项目的内容进行把关(尤其是重点、杰青、优青、重大仪器等项目)。
联系人:罗莎
联系电话:62923597
E-mail:shaluo@rcees.ac.cn
相关网页链接:
1. 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39904.htm
2.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4sqsl/index.html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http://www.nsfc.gov.cn/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
科技开发处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