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筹)关于编报2013年第一批政府采购追加预算的通知》,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填报附件中的2013年政府采购追加预算表,并于7月8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反馈至科技开发处。
一、填报范围
补充在2013年政府采购预算“一上”(2012年7月填报)、“二上”(2012年11月份填报)中漏报的项目。包括:①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②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注意事项
1.由于计算机等办公用品在课题经费审计中日趋严格,因此这类产品的采购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请大家重视,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写采购需求,并注明课题名称及类别。
2.在2013年有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需求的,务必要上报政府采购预算,未报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及追加预算的,不得采购。如所购仪器设备包含在财政部修购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中,则不需单独上报。
联系人:连静
电话:62849178
E-mail:jinglian@rcees.ac.cn
科技开发处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