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硕士考生调剂须知

日期:2013-04-03

参加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未被录取、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基本要求的考生,如已落实好拟调剂出单位,请按如下程序办理调剂事宜:

1.考生在4月1日至5月5日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照调剂流程要求办理。

2. 拟接收单位(学校)的研究生招生部门向我中心招生办发调剂拟录取接收公函。

(此公函需加盖招生部门公章,可传真至我中心010-62923588,也可将该文件扫描,发送到fengjuan@rcees.ac.cn

3.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需写清“姓名,准考证号码,联系方式及本人自愿接收调剂到XXXXXXX(学校)等内容,落款手写签名”,可传真或将扫描件发送至我中心。(如拟接收学校已经将盖章后的接收公函交给学生本人,请学生将个人自愿接收调剂申请内容写在单位接收函空白处,传真或将扫描件发送至我中心招办即可)

4、我中心招生办收到接收单位拟录取公函及本人自愿接受调剂申请后,经审核将邮寄考生初试试卷。

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在参加接收单位(学校)复试时,我中心暂不能提供初试试卷,待接收单位(学校)同意录取后按上述要求提交调剂接收公函及本人自愿接受调剂申请后,将邮寄初试试卷。

2. 在北京地区中国科学院大学各培养单位之间调剂的考生,经复试录取后不需要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手续,国科大系统内部完成调剂手续。

3.调剂信息请经常关注中国科学院 大学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联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10-62849161

传真:010-62923588      电子邮箱:fengjuan@rcees.ac.cn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招生办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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