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科技援外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3-11

中心各有关部门:

根据相关通知精神,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拟开展2013年度国家科技援外备选项目征集工作。申报项目将通过战略评审、技术评审等程序,择优选取,并根据国家科技援外预算安排立项。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不限领域,重点支持以下5类合作,鼓励多种合作形式的结合,推动具体目标的实现。

1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

根据受援国需求,与受援国相关机构合作,在受援国共建高水平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依托联合实验室开展高水平联合研究和科技术人员的交流与培养,促进中国适用技术向受援国转移。

2共建农业科技园区

与受援国企业或相关机构合作,共同在受援国建立农业科技园区,创建相关软硬条件,帮助我国农业企业到受援国进行农业品种和技术示范,推广我优良品种和农业适用技术,提高受援国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受援国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3联合技术研究与示范

与受援国企业或机构合作,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联合开展技术本地化研究,联合制定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与受援国企业或机构合作,联合开展技术适应示范,带动我适用技术和产品在受援国的应用和推广,同时培养受援国科研人才,提升受援国技术水平。

4科技政策与科技园区规划研究

围绕受援国需求,与受援国相关机构合作,联合开展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政策制订、科技园区规划及孵化器建设等研究。

5构建区域一体化合作网络

根据受援国需求,与受援国相关机构一起,共同构建灾害预警、科技资源共享、科技园建设以及特定技术领域合作网络,促进我与受援国科技资源的互联互通。

二、项目相关要求

l 项目必须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科技合作,实现我与受援国共享技术成果和科技发展经验,建立我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合作网络。

2项目围绕受援国的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目标明确。需求由受援国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或者由受援国相关机构提出,但项目能够上升成政府间合作。

3项目必须把提升受援国科技能力,提高其科技发展水平作为目标之一。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

4项目前期基础好,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有良好合作基础。

5项目合作机制完善,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且在项目完成后能够可持续。鼓励企业作为主体,产学研用联合,与外方机构按市场规则形成利益共同体。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申请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等复印件;(3)能够表明受援国政府需求的协议、照会、信函、邮件等。

2 材料填写要求:请注意,如申请材料中有涉密内容,需注明并另纸附上,并在电子版材料中删除。

3 报送方式:请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A4幅面、双面印刷、简装),并附相应电子版光盘一份,于3月24日之前报送国际合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ico@rcees.ac.cn。

联系人:刘娟,电话:62849175,E-mail: ico@rcees.ac.cn

附件:项目申报书

国际合作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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