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3-01-07

根据中心财务报销时间安排,经协商,现就2013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津贴审核时间

1月:8日至10日;

2月:20日至24日;

3月至11月:每月15日至24日;

12月:10日至14日(根据年度停止报销时间变动)。

二、发放方式

自2013年起,联合培养研究生无需到计划财务处划卡。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集中审核,统一发放到各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的银行卡中。预计到账时间:每月月底前。

三、注意事项

1. 每一位联合培养研究生需要办理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卡;

2. 请从研究生下载区下载新版《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发放报销单》,打印两份后领取人、经手人、课题组长手写签字,其中银行卡号应与户名对应,并发送电子版到cwch@rcees.ac.cn

3.联合培养研究生应在寒假返校后凭研究生证、身份证到研究生部进行2013年春季学期注册。

研究生部

计划财务处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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