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政府采购“二上”预算编制的通知

日期:2012-11-20

中心各部门:

2013年度政府采购“二上”预算编制工作现已开始,现征集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的2013年度预算。此次上报预算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采购金额为50万元以上,2013年确定要采购的项目,且落实了相应的资金来源,尚未确定的采购项目及尚未落实资金来源的采购项目不得纳入本次预算,待院布置2013年追加政府采购预算时再上报。

2.需购买的仪器设备不包含在财政部修购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中。

3.如果采购项目单价大于200万元,需同时报送联合评议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另外,政府采购“一上”预算编制时(见20127月份的所内通知),已上报50万元仪器设备预算的课题组,按照以上要求审核后仍需上报的,也纳入本次预算上报。

请各课题组认真填写附件中的表格,于20121122日(本周四)下班前发邮件至科技处。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于2013年确定要采购的项目,必须在部门预算中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单位未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对执行中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财政部将不予审批。为了不影响采购进度,请相关课题组务必按时上报。

联系人:科技开发处,连静,电话:62849178,邮箱:jinglian@rcees.ac.cn.

附件:2013年度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政府采购“二上”预算表

科技开发处

201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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