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招生导师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5-02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院发培字〔2010〕96号),首次申请招生的导师(新增导师)和已有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均需通过教育业务管理平台的教师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经研究生院学位办/培养处审核备案后,招生导师信息将进入招生系统。招生导师信息不再通过招生系统维护。未进行备案的导师,将不能进行下一年度的正常招生。为做好2013年招生导师信息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备案的对象

申请2013年度招生的全体导师

二、导师信息备案平台

导师从教育业务管理平台(www2.gucas.ac.cn)右侧输入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点击左上角“教师管理”标签(可能在“更多”中)进入教师系统。

三、导师信息备案流程

(一)已有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只需更新指导博士生总人数、指导硕士生总人数、计划招生数等即可,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二)新增导师:需填写“个人信息”、“导师遴选”等功能菜单下的相关信息。具体流程见附件2。

四、工作时限

请各位老师于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2013年招生导师信息的备案工作。

五、其他说明

教师系统使用说明、常见问题解答,可从教师管理系统的 “使用说明”中查询和下载。

附件:1.招生导师资格信息备案流程及说明

    2.新增导师资格信息备案流程及说明

研究生部

2012年5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