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读研究生办理商业保险的通知

日期:2012-03-08

为增强对研究生意外事故、疾病就医的保障能力,中心将统一办理研究生商业保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研究生填写《受益人确认书》(附件1),本人签字后于3月15日前交研究室秘书。同时发送电子版《投保人员清单》(附件2)到研究室秘书邮箱。务必确保身份证号等信息正确,以免影响理赔。

首次短期保险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研究生若已购买商业保险且在有效期内,在提交商业保险复印件后可免去首次投保。

2012年9月1日起,中心将为研究生统一签订一年期保险。如遇毕业、退学、休学等情况,保险协议继续,不予单独退保。

研究生及受益人应阅读保险条款及相关流程,如有疑问请咨询保险专员。

研究室秘书及邮箱: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吴菁京,jingwoo@rcees.ac.cn;

环境水质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李红岩,hyli@rcees.ac.cn;

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苏瑞平,srp@rcees.ac.cn;

环境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马安周,azma@rcees.ac.cn;

大气环境研究室,张逸,zhangyi@rcees.ac.cn;

水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室,钟慧,zhhui@rcees.ac.cn;

土壤环境研究室,胡莹,huying@rcees.ac.cn;

环境纳米材料研究室,王海林,wanghailin@rcees.ac.cn

附件:1.受益人确认书

    2.投保人员清单

    3.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生保险方案

    4.就医理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研究生部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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