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拟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生相关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2-01-17

中心各部门: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中心学生可以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2. 外语水平符合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3. 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4.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二、请拟申报的学生填写相关信息表(见附件),并于2012118日前将信息表以电子邮件发至中心研究生部hmren@rcees.ac.cn

三、拟申报学生请尽快作好准备工作,申报程序登录网页:

http://www.csc.edu.cn/Zhuanti/d0f98c54383d46d49d8924c0cd49f735.shtml

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部任慧敏电话:62849161

附件:学生相关信息表

研究生部

20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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