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1-12-15

   基金委网站发布了《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具体内容参见网页链接。为做好中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要求

报告类别

材料要求

(电子)

材料要求(纸质)

科技处

受理时间

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直接通过ISIS系统上传(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进展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一式两份,内容需与电子文件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由科技开发处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基金委。

201214日至16

结题报告

项目负责人直接通过ISIS系统上传,务必使用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待发表论文及未标注该基金项目的论文)

一式两份,内容需与电子文件内容一致,发表文章首页及标注页作为附件装订在报告正文之后,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经费支出明细须经计划财务处审核签字盖章,由科技开发处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基金委。

2012213日至220

申请书(务必使用2012年新版本,201211日后登陆ISIS系统下载)

面上、重点、青年和地区基金仍采用离线撰写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由科技处统一上传;其他集中申请项目类型均采用在线撰写方式。

一式两份,内容需与电子文件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合作单位盖章,由科技开发处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基金委。

201231日至39

二、特别说明

(一)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3. 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4. 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纸质版《指南》每研究室发放1-2本;电子版《指南》将于201112月底在基金委网站上公布)。

(二)鉴于中心在研和申请基金项目数量较多,且2012年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因此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务必按时、按要求提交各类材料,以免影响单位整体提交进度。

联系人:罗莎

联系电话:62923597

E-mailshaluo@rcees.ac.cn

相关网页链接:

1. 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36130.htm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http://www.nsfc.gov.cn/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

4.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改版通知: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36140.htm

科技开发处

20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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