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体户口人口信息登记的通知

日期:2011-10-18

中心集体户口职工:

根据北京市开展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要求,凡中心集体户口的职工,请于20111025日前,到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老干部活动中心)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

1.未婚者,登记身份证号、居住地地址

2.已婚者,登记夫妻双方身份证号、孩子的身份证号、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址、居住地地址。

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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