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初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8-08

各研究室: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文件《2011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1〕1号)精神,201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三)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申报程序及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填报《评审表》(附件2),并于8月19日前将评审表1份报送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最后评选出1名候选人进行奖项申报。

联 系 人:任慧敏

联系电话:62849161

电子信箱:hmren@rcees.ac.cn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评审表

研究生部

2011年8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