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硕士、博士新生入学须知

日期:2011-05-27

根据中科院研究生院相关文件通知,2011级硕士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中下旬发放,2011级博士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上旬发放,请密切留意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网页中的后续通知。

请各位硕士、博士新生注意以下相关事项:

1、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转寄档案地址如下: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生部

冯娟 老师收   邮编:100085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由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京、津、沪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组织部,中央各部委党委组织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委,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或组织部)开具,将组织关系转到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组织部。

3、请将户口迁移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户口迁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三号研究生院。(回原单位的定向生及北京市正式户口一律不迁。来自直辖市上海、天津、重庆“家庭户口”或“单位集体户口”的新生可自愿选择迁入或不迁入)。户口迁移详细说明(点击查看

特别提示:以上详细说明将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调档函上会有具体时间安排,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户口迁移证在报到时上交,请勿提前办理。请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通知不适用于代招的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新生。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招生办公室

2011年5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