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研究室: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1〕22号)和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选派工作的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1年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分为5个项目,其中3个为中德联合培养项目,2个为中法联合培养项目。申请人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限报两项。录取以项目遴选时间优先为原则,申请人最终只能入选一项。
二、请申报者于2011年3月31日前,根据下列要求,将申请材料纸版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部。
1. 《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申请表》(中文)一式1份。该申请表是申请2011年度中欧联合培养项目的任意一项都必填的材料。《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申请表》填报注意事项:(1)硕博连读的同学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2)“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是指拟申请外方单位;(3)所附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4)申请2个项目的,需提交2份纸版申请表。
2.《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3. 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根据各项目自身的要求,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1)申报马普学会项目还需报送《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2)申报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还需报送《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3)申报中法联合培养项目还需报送《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一式1份。
(4)申报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的申请人,请根据网站:http://www.daad.org.cn/4_1_3.htm中“DAAD-CAS Joint Scholarship Programme”栏目中的要求,还需于2011年4月2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其中,英语或德语成绩不作为必须要求,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须加盖单位的公章。
三、具体选派条件、资助方式、终选名额等相关要求见《关于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1〕22号)。相关材料、附件及表格可在http://www.gucas.ac.cn/教学培养/培养管理/中外联培/查阅、下载。
联系人:任慧敏 杜向荣
电话:010-62849161
邮箱:hmren@rcees.ac.cn
附件:1.关于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1〕22号)
研究生部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