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1年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的通知

日期:2011-02-25

中心各研究室:

2011年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评审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推荐对象为在近5年内完成或显示影响的重大成果的个人或集体。

“个人”指在推荐期间为院属单位的聘任人员。对于同一重大科学发现或重大技术发明的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一般只授予1个个人,但对于确属两个及以上项目组(可以分属不同院属单位)独立工作并形成同一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最多可同时授予两个个人,否则作为集体授奖。

“集体”指由同一重大成果中突出贡献者和主要完成者组成的团队。突出贡献者和主要完成者应主要是院属单位的聘任人员,也可包括国(境)内院外单位人员。突出贡献者和主要完成者人数最多不超过20人,其中“突出贡献者”指在同一重大成果形成过程中提出主要学术思想、技术发明方案、技术实施路线和在实施过程中解决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的科技人员,最多不超过3人;“主要完成者”指在同一重大成果形成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做出可认定的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被推荐个人或集体应做出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重大成果:

(一)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科学发现或重大技术发明;

(二)在关键技术创新与集成或高技术产业化中,为我国经济建设、国家安全、社会可持续发展或科学技术进步做出重大贡献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显著社会效益;

(三)在基础性、公益性科技活动中,做出重大贡献并创造显著社会效益。

二、推荐数量

院直属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个人或1个候选集体。5名及以上具有研究员(教授)职称的同领域知名专家可联名推荐1名候选个人或1个候选集体。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11323日前将《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书》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处审核,待审核后提交纸质推荐书一式16份(其中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推荐专家亲笔签字,其余15份可复印)、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至科技处,由单位送交至各相关专业评审组。暂不需要提供附件材料。

人:罗 

   话:62923597

   箱:shaluo@rcees.ac.cn

附件:2011年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书(个人和集体)

科技开发处

20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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