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11-27

中心各部门:

院办公厅最近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火工作保障科研生产安全的紧急通知》(科办〔2010〕17号)。根据通知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针对园区草坪落地枯叶特点,使用和存放危险化学品场所和用电安全、建筑工地、锅炉房等防火工作实际,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科研生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冬季风干物燥,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科研活动中,如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操作规程,很容易发生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各部门负责人要从对职工和学生人身安全负责和保障科研生产安全的高度,认真负责地做好防火工作。

二、各部门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大检查和整改工作。对使用和存放危险化学品场所、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认真的安全防火检查,发现各类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纠正和整改。对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建设方要督促施工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用火、用电、易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除火灾隐患。

三、安全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督促物业人员及时清理园区枯枝落叶。中心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所属人员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切实落实仪器设备安全使用规则,使每个职工和学生都能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四、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负责人、课题组长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书规定的职责,每位职工和学生均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的现象和行为发生。

综合办公室

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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