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外汇额度的通知

日期:2010-11-02

中心各实验室:

为做好2011年度外汇额度的预算,请各实验室在2010年11月30日之前将2011年度出国用汇计划报国际合作办公室(格式详见附表)。希望将出国计划所需外汇额度尽量做实,并留有余地,因为年度中间不再申请和增拨外汇额度。请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报表及电子版一并上报。

联系电话:62849175

电子信箱:wjing@rcees.ac.cn

附件:外汇预算表

国际合作办公室

2010年11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