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通知

日期:2010-04-21

中心各课题组: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第二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应是在北京市注册或具有北京市户籍、工作居住证的专利权人,或者对北京市公共利益和社会民生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

二、奖项设置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30项。对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发明专利授予特别奖1项。

三、申报条件

(一)发明专利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二)发明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权属明确;

(三)符合《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四)已经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国专利奖的专利项目,不得申报北京市发明专利奖。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申报、推荐时间为4月20日至6月1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请于5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科技处审核。

(二)申报材料

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评选规定及格式文本,申报人可登陆评选办公室网站www.bjoipa.org查阅下载。

联系人:罗莎

电话:62923597

   附件:1.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申报材料要求

     3.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相关文件

     4. 通知正文

     5. 申报书填写范例

科技开发处

2010年4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