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0-04-02

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4月4日照常公休。

放假期间,请注意安全。

综合办公室

201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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