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材料领域合作研究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请指南公布如下:
一、资助领域
能源与环境材料科学。
二、申请人与项目要求
(1) 中方申请人应是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结题时间晚于2010年12月31日)、并以该在研项目的研究内容为基础进行合作。
(2) 申请者具有副教授(含)以上的职称,且目前没有申请、承担或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带有研究经费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 中美双方科学家之间要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分别向各自国家的基金会提交申请,单方申请视为无效。
三、支持方式
NSFC对每个项目将提供平均10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项目执行期为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四、申报方式
预申请简表请于2009年11月12日前,发送到科技处
联系人:任慧敏
电 话:62849178
E-mail: hmren@rcees.ac.cn
相关附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材料领域合作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2. 中美材料申请简报
科技开发处
200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