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报销及使用说明

日期:2009-07-07

(重要提示:公务消费9月1日起正式开通)

 
  1.公务卡类似个人信用卡,其信用额度(透支额度)为50000元,信用额度刷卡消费并在规定的时间还款免息,但信用额度提取现金需要个人付息,公务卡中存入的存款本地提取现金免息。
  2. 公务卡只发放给中心在职职工。
  3.公务消费是指为公务而购买或付款,需要单位报销的各类消费。公务卡消费可代替部分现金、支票。
  4.公务消费应于消费次月20日前到计划财务处报销(消费当日至次月20日期间均可报销),计划财务处直接将可报销的公务消费转帐至公务卡还款。报销时须同时提供刷卡时的银联小票发票(或可报销的收据)及相关报销凭证
  5.公务卡的公务消费,如果没有按期(消费次月20日前)到计划财务处报销,损失的利息(罚息)和信誉一律由个人承担。
  6.个人消费个人负责还款,于消费次月25日前银行还款免息。私人消费信息不公开。
  7.持卡人可选择通过银行或网银绑定公务卡自动还款,避免繁忙时耽误报销而支付利息。选择公务消费自动还款的,别忘了到财务报销。银行每月最后一天生成帐单。
  8.刷卡消费须设6为密码,切记勿与身份证同放。公务卡出现丢失等任何问题,可24小时拨打95588解决。
  9.开通公务卡方式:拨打95588可设密开通。

  友情提示:公务消费后,请妥善保留好银联小票发票等相关票据。
                                      计划财务处
                                     2009年7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