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批新增资产配置及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的通知

日期:2023-07-11

中心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新增资产配置及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的通知》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填报2023年第一批新增资产配置及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并于7月14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反馈至科技开发处。 

  一、填报范围 

  (一)新增资产配置调整 

  本批次调整范围为:涉及购置车辆、大型设备(单价达到100万元),租用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土地的新增资产,超过年初批复数或与年初批复数中资产类型不一致的调整。 

  (二)政府采购预算调整 

  本批次调整范围为:已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资金,在预算项目当年支出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涉及政府采购预算品目、数量和金额的调整。 

  部门预算资金调剂(包括追加、追减或调整结构)需要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的,应按部门预算调剂的有关程序和规定一并办理,不纳入本批次编报范围,请勿重复编报。 

  二、注意事项 

  2023年有1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服务和12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采购需求,且未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中上报的,在本次政府采购调整预算中上报。未报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及追加预算的,不得采购。 

  如对以上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开发处。 

  联系人:原盛广 

  电话:62849178 

  E-mailsgyuan@rcees.ac.cn 

  附件:2023年第一批政府采购调整预算表

    

  科技开发处 

  20237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