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二上)的通知

日期:2020-12-30

中心各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各部门需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需求。请按照各课题任务合同书、预算书及有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根据自身需求,填报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详见附件。并于12月3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反馈至科技处。

  注意事项:

  1. 使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拨款及其他资金(包括基建项目、修购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专项)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120万元的工程)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2. 会议服务,车辆,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也纳入本次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范围

  3. 填报的采购项目必须为2021年确定要采购的项目,尚未确定的采购项目,待下年确定时编报政府采购追加预算;采购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支出之间串项;已签订合同的采购项目,不得纳入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

  本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任务繁重、时间安排紧张,希望各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中心2021年度“二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感谢大家的配合。如有疑问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原盛广

  电 话:62849178

  E-mail:sgyuan@rcees.ac.cn

  附件 .2021年部门预算(二上)政府采购预算表

 

科技开发处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