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研究组: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及其缔约方大会决定,要求对短链氯化石蜡、十溴二苯醚、多氯萘、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等6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实施禁止或限制措施(具体见附件)。目前,上述决定尚未对我国生效。
为全面了解上述6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相关信息,生态环境部现面向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公开征集相关化学物质在我国境内的生产、使用和替代情况,具体包括:
一、生产、使用情况(含生产量、使用量、使用用途等);
二、立即停止生产使用用于非特定豁免用途的可行性;
三、五年内停止生产使用特定豁免用途的可行性;
四、控制排放的可行性。
请掌握相关信息的研究组于2019年10月23日前,反馈有关信息至科技处(电子件请发至罗莎邮箱),中心汇总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李秋爽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100035
电话:(010)82268961
邮箱:li.qiushuang@fecomee.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田亚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100035
电话:(010)66556257
中心联系人:罗莎
附件:《公约》对短链氯化石蜡等6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管控要求
科技开发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