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8〕96号),院条财局近期组织2019年部门预算(一上)填报工作,本次“一上”需填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填报要求:
1、按财政部要求,对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购置车辆,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以及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支出,必须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2、修购专项经费及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费涉及的仪器设备不纳入本次部门预算填报。
3、如计划或有意向在2019年购置50万以上设备,请务必在本次“一上”中填报,“二上”时不能再提出新的购置需求。
因此,请有意向在2019年购买单价50万以上设备的课题组填写设备资产明细表(见附件),并于8月5日17:00前回复sgyuan@rcees.ac.cn。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附件:设备资产明细表
科技开发处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