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级非法人单元及院属单位分支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科发函字〔2018〕10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所级分支机构的运行和管理,院地合作办公室对中心现有备案的所级分支机构进行了工作梳理、情况调研与督查协调。根据目前掌握的整体情况,经与共建部门协商确定:
1、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以发函的形式正式撤销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生态环境技术研发与工程咨询事业部。
2、双方签署解除共建协议,正式撤销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水质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寿光)水处理研究中心。
现予以公示。
院地合作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