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7年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的通知

日期:2017-11-30

  各位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 

  请于20171215日前在线提交2017年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至科技处审核。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纸质件提交时间和要求。 

  注意事项: 

  1. 请按时在线提交,以便单位及时审核提交至基金委。 

  2. 在线填报完成后请务必检查生成的pdf,确认无串行、化学式错误等显示问题。请确认每段句末以句号结尾!(每年都有老师出现此类问题!请务必认真检查生成后的pdf!) 

  3. 请按照每一栏目撰写说明文字的要求撰写进展报告正文,详见附件通用模板。一、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发表论文和取得专利等成果。 

  4. 基金委要求只能列示2017年当年发表的成果,非2017年成果请勿列入,否则基金委将一律退回(每年都有老师出现此类问题!)。已接收未出版的论文,请在附件中上传接收证明。论文数量和信息请注意与正文第一部分描述内容一致。 

  5. 正文只能填写文字内容,如有相关研究进展图表,请合成一个pdf文件,在附件中上传。注意各图表编号与正文对应。 

  6. 如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重大变动或调整,请在进展报告的三、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说明。 

  1)经基金委批准的重大调整,或已通过单位审核同意的预算科目间调整,可在此予以说明。 

  2)预算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如原计划书预算的超过5万以上设备(2015年以后获批的项目是10万以上),因客观原因或实验迫切需求,确需申请调整为其他5万以上设备的(2015年以后获批的项目是10万以上),请在此向基金委提请报备。(请注意:设备费不可调增。尤其设备购置费,是基金委抽查审计的重点,应严格按照基金委规定,在计划书范围内执行。) 

  3)个别非核心研究人员离开及加入,如因学生毕业、博士后出站等原因,调整人员加入,需在进展报告中说明(注意:流动人员的调整,行文时请注意使用调整,请勿使用变更二字!)。不得无故变更人员,不得超出总人数增加人员。核心研究人员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的,需另行提前上报基金委办理正式申请调整手续。 

  7. 没有内容的栏目,请填写,请勿空栏。 

  8. 未正式发表的成果,建议不要在报告中撰写细节,注意保护知识产权。 

  联系人:罗莎;联系电话:62923597 

  邮箱:shaluo@rcees.ac.cn 

  附件:进展报告模版 

  科技开发处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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