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编报2017年第一批政府采购追加预算的通知》,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填报附件中的2017年政府采购追加预算表,并于6月1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反馈至科技开发处。
一、填报范围
使用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及年初部门预算之外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下同)采购国务院公布的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单价或批量采购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编报本批政府采购追加预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6]96号)要求,2017-2018年会议服务不再执行“集中采购”。但根据《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号)、《财政部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286号)要求,召开会议应以政府采购定点采购方式开展,鉴于以上原因,“会议服务”纳入2017年、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内。
二、注意事项
在2017年有1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和12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采购需求,且未在2017年政府采购“二上”预算中上报的,务必在本次政府采购追加预算中上报。未报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及追加预算的,不得采购。如所购仪器设备包含在财政部修购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中,则不需单独上报。
如对以上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开发处:
联系人:原盛广
电话:62849178
E-mail:sgyuan@rcees.ac.cn
科技开发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