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2023年秋季批次预毕业生及导师:
教育处将于7月起开展2023年秋季批次预毕业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主要工作环节包括:学生自查、导师审查、查重、格式审查、评阅、预答辩、答辩,截止时间和相应工作安排如下:
截止时间 |
工作安排 |
7月14日 |
1.完成学位论文初稿,自查后提交导师审查。 2.在http://sep.ucas.ac.cn/-培养系统的“课程”和“实践”中,检查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是否达到学分要求,如暂未达到,请补修学分。学分未达要求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3.如有涉密或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需进行备案工作。将《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附件1)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须填写详细申请理由),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附件3)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附件4,须填写详细申请理由)电子版和纸质版(3份)交至教育处。《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管理办法》见附件5、6。 |
7月18日 |
1.在国科大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系统(培养管理-论文答辩-论文格式审查)上传检测学位论文,对照检测结果对学位论文格式进行修改订正(延迟公开或涉密论文不得上传此系统检测,此系统暂不支持外国留学生论文检测)。 2.在国科大学位论文查重系统(培养管理-论文答辩-论文查重,此系统为试用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并提交审核(同一个批次下,此系统为每个学生最多提供2次免费论文查重检测,如需要进行第二次查重,请提请教育处驳回第一次查重)。 3.确认学信网毕业照与学籍系统毕业照一致。 4.向教育处提交以下材料: ①毕业生基本信息及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7,电子版,命名格式:博/硕-姓名-毕业生基本信息及科研成果统计表,发送至student@rcees.ac.cn); ②学位论文查重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发送至student@rcees.ac.cn); ③成果证明材料(纸版1份); ④学位论文及科研成果审查表(附件8,纸版1份,导师填写); ⑤《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附件9,纸版1份,专业硕士填写)。 |
7月19日 |
教育处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知网查重,查重结果以知网为准,教育处反馈有问题查重结果。 |
7月20日 |
1.学位论文格式检测系统上传检测学位论文,导师审核通过。 2.在http://sep.ucas.ac.cn/-培养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维护”、“论文”、“成果”的数据维护,撰写答辩申请并请求指导,导师审核通过后,提交教育处。 3.在http://sep.ucas.ac.cn/-培养系统上传双盲评阅论文,教育处组织双盲评阅。 如不能按时上传双盲评阅论文,本批次学位申请终止;当有评阅意见为“修改后评阅”或有1份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时,学位申请人应按照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在评阅意见返回后两周之内上传再次送审稿,如不能按时上传,本批次学位申请终止。 |
8月11日 |
完成博士生预答辩、双盲评阅和常规评阅,未参加博士生预答辩的毕业生不能申请答辩。 |
8月18日 |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完成http://sep.ucas.ac.cn/-学位系统数据维护,提交学位申请纸质材料,未按时提交学位系统和学位材料的毕业生,视为不申请学位。 |
一、注意事项
1.近年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国科大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管,请同学和导师们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0。《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见附件11。
2.为切实做好论文查重、双盲评阅和预审工作,请导师参照《学位论文及科研成果审查表》逐项对学位论文和科研成果进行审查,确保提交至教育处的学位论文在格式上已达到国科大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详见附件12、13、14、15),确保学位论文已达到学位申请要求和送审水平,科研成果真实无误,并签字确认。
3.学位科研成果具体要求要求见附件12。向教育处提交的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应提供首页(首页如无署名单位,需提供署名单位页);已正式接收的论文应提供导师签字的接收函(签字接收函请拍照留存上传至培养系统),并附全文;发明专利提供受理或授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有名次说明,导师签字)。
4.学位论文查重版:PDF格式,只保留论文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和正文部分,即删除:原创性声明及授权使用声明、参考文献、致谢、个人简介及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5.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版:PDF格式,在论文完整版本的基础上,删除致谢、个人简介及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全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用***代替)。
6.工程硕士除达到硕士课程学习和学分要求之外,应确保达到专业学位选课要求,且学位论文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能体现毕业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专业学位的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应包含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导师应在此方面着重审查。
7.论文评阅每出现1个“修改后评阅”或“不同意答辩”意见,增聘2位专家(含原专家复审);如研究生导师认为出现“修改后评阅”或“不同意答辩”意见是因为学术观点分歧所致,或因其他原因致使评阅有失公正,由导师撰写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阅学术观点分歧申诉,经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鉴定同意后,可不送原专家复审;每位预毕业生有一次再次送审的机会,盲审最多送2轮。如第2轮盲审的评阅意见仍有“修改后评阅”或“不同意答辩”,本批次学位申请终止。
8.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三位同行专家组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五位同行专家组成。
二、其它事项
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国科大学位系统封库时间、盲审周期、毕业生数量等因素,所以请毕业生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感谢大家的配合。
如有疑问,请与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任老师 62849161 student@rcees.ac.cn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
附件7.毕业生基本信息及科研成果统计表
附件8.学位论文及科研成果审查表
附件9.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
附件10.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试行)
附件11.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附件12.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附件13.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指导意见(校发学位字〔2022〕40号)(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
附件14.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与化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化学)
附件15.Thesis and Dissertation Guide-UCAS(中国科学院大学留学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附件16.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生学位授予的成果要求
附件17.留学生相关表格
教育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