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的通知

日期:2023-04-10

各实验室: 

  根据国科大通知,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评优期间出国、出差、或不在中心的学生,有资格参与评选工作。 

  2、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3、正在参加2022-2023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占用中心名额。 

  二、评选组织 

  1、各实验室“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限额见附件1 

  2、“三好学生”,由实验室等额评选后报教育处。 

  3“优秀毕业生”由导师推荐、实验室初评。实验室将初选名单报中心教育处后,教育处组织复评,差额确定评审结果。  

  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应为2022-2023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4、“三好学生标兵”由导师推荐、实验室初评,实验室将初选名单报中心教育处后,教育处组织复评,差额确定评审结果。  

  5“优秀学生干部”从中心研究生会、学生党团支部、各级班委会中评选产生,由研究生党总支和研究生会组织推选。  

  6、各级单位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中,要注意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避免简单的以论文、分数为评判标准,要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三、评选结果报送时间安排 

  请各实验室务必420日前提出“三好学生”名单以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标兵”候选名单(附件2),同时报送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3)。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还需同时填报《基本信息及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4),研究生党总支和研究生会提出“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教育处4月底5月初组织复评。 

   附件:1.优秀学生评选人数限额表 

      2.优秀学生评选名单报送表 

       3.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4.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信息及科研成果统计表 

       5.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 

    

  教育处 

 20234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