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在籍博士生: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际字〔2015〕37号),我校开展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现将2023年度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Fraunhofer)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和人数
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到弗劳恩霍夫协会有关研究机构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10人。
二、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德国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科大学位。访学期限为6—12个月。
三、申报原则和条件
坚持联合培养与科教合作紧密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申报与中科院或国科大签署过院级或校级合作协议的德方单位。
申请人的具体要求为:
1. 系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拟派出日前应已转为博士研究生。
2. 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3. 已基本完成学校课程学习任务。
4. 外语能力符合境外接收院校或研究机构的要求。
请注意:本项目申请人无须提前与外方导师联系,无须提交德方邀请函,通过外方面试后,由弗劳恩霍夫协会北京代表处推荐联系德方导师。
四、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国科大获得如下资助:
1. 第一年访学期间生活费(资助标准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
2. 往返国际旅费1次的机票费用(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访学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申请者均需通过研究所、学院统一申请,国科大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
请各研究所、学院于2022年12月20日(周二)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教育处(fushan@rces.ac.cn)。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名称建立两层文件夹:
第一层文件名:“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23年Fraunhofer申报”。
第二层文件名:“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初选汇总表”;“申请人姓名”,内含该申请人的申请表(以姓名命名)及补充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1.《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初选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Excel格式)一式1份。
2.《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2),纸版、电子版(PDF格式)一式1份,研究所、学院须加盖公章。
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标注“硕转博”。
(2)“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指申请人拟申请的德方具体单位。
(3)“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署名单位是否包括中国科学院大学。
3. FraunhoferPrivacy Policy(附件3),纸版、电子版(PDF格式)一式1份,须申请人本人签名。
4.《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附件4),纸版、电子版(PDF格式)一式1份。
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英文申请表中每个申请者可填报三个联合培养接收单位,填写拟前往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名称及外方导师信息,信息务必完整、正确,接收单位及导师信息可进入Fraunhofer官网查询:https://www.fraunhofer.cn/。
更多详情请查看附件5.CAS Fraunhofer Joint Program 获取更多信息及常见问题解答。
5. 请提交下列材料(只需电子版),命名为“补充材料”:
(1)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单或同等英语水平,如雅思、托福、GRE等证书扫描件)。
(2)在学期间发表文章的首页(含摘要)或录用函、专利证明书。
(3)获奖证书扫描件。
附件:附件材料
教育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