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际学生招生工作暨各类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1-01

中心各位导师: 

  国科大2023年国际博士生、硕士生、进修生项目招生简章,以及“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奖学金(简称ANSO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简称CSC奖学金)、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简称UCAS奖学金)申请办法的中文版(附件1-6)和英文版(附件7-12)分别在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和英文网(http:/english.ucas.ac.cn/)公布,请遵照执行。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加大招生宣传力度 

  为扩大生源规模、提高生源质量,请各相关导师加强招生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平台,通过国内外合作伙伴拓宽宣传及招生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2. 定期招生系统维护 

  教育处会及时在招生季登录招生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相关信息维护。 

  3. 认真审核入学申请材料 

  材料审核是国际学生生源质量管控的第一关。请各位导师务必高度重视,做好此项工作。国际学生在线提交入学申请后,系统将自动发送一封邮件给中心教育处主管。收到提醒邮件后,教育处会尽快审核,及时提醒申请人按要求补充或更正相关材料。材料审核要点见《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在线入学申请材料审核事项》(附件14)。在职人员申请入学的,应在个人简历后随附在职证明;对于前一学历阶段(本科、硕士)是在中国大陆境内高校完成的,各导师应确定拟录取意见之前,联系毕业院校,了解其在校表现等情况。对于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填报信息有错、生源质量不符合中心研究生入学要求的,可给予退回修改或未通过处理。 

  硕士生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与中国学士相当的学位或学历;博士生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部分国家的教育体制与中国教育体制明显不同,对来自巴基斯坦等不同教育体制的申请者,请参照附件15所列条件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4. 做好调剂工作 

  4.1 单位内调剂 

  对于申请材料中有《中国科学院大学导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附件16)的,请详细查看志愿填报中的导师姓名,是否与该表中所写的导师一致,并将申请材料发给导师确认招收意向。对于无导师接收意向表的,请按专业将申请材料发给本单位相关导师征求招生意见。如有导师愿意接收,需在该表上签字并上传至招生系统。导师应在10日内确认/上传接收意向表,否则,将视为放弃接收。 

  4.2 单位间调剂 

  对于中心(申请人在系统填报的单位)在系统上操作为不予招收的申请人,将自动出现在其他具有相同招生专业的培养单位调剂生名单中。培养单位可按自愿原则选择感兴趣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专业将材料发给相关导师征求招生意见。调剂生的接收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如有培养单位审核通过该生材料,则其他单位无法再操作;如有培养单位审核未通过,不影响其他单位可以继续审核该生材料。 

  5. 严把入学考试/考核关 

  入学考试/考核是保证国际学生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请各导师务必严格按照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附件17)要求,对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入学考试/考核,确保录取的学生达到国科大研究生入学标准。 入学考核以面试为主,具备条件的,可要求申请人进行笔试。

  入学考试/考核应在2023年2月14日前后完成,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由导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出于中外高校竞争优质生源等方面考虑,请尽早安排并择优通知合格申请人。中心拟招收2023年国际学生的导师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入学考试/考核,硕士生考试/考核小组成员应不少于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博士生考试/考核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包括3位博士生导师。入学考试/考核的内容与难度、评分项目与标准等,可参照本单位接收同类别中国学生的方案执行,同时应充分考核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潜力、语言水平及综合能力等方面。考试/考核完成后,请给出百分制成绩,并填写《国际学生入学转博考核登记表》(附件20)。 

  6. 择优推荐奖学金申请人 

  申请人应在2023年2月15日前,完成各类奖学金(含UCAS部分奖学金)在线申请。 

  导师在签署奖学金的推荐意见前,应详细阅读附件18,知悉各项奖学金的资助内容与标准,以及导师应予匹配的奖助学金参考标准。ANSO奖学金资助内容中无住宿相关内容,导师应协助奖学金生解决其在集中教学结束后回所培养期间的住宿问题。 

  7. 选拔优秀硕士生转博 

  优秀硕士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硕转博所需的学分,经导师同意,完成转博考试/考核,培养单位审批,并同时完成《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培养层次变更申请表》(附件19)。通过转博考试/考核的申请人应按照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完成网上入学申请手续(必须)和相关奖学金申请手续(如需),并将转博考试/考核通过的证明上传至入学申请系统的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上传处。 

  硕转博申请一般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提出;审批工作一般于次年5月份进行。申请人需在审批前取得博士阶段在华学习和生活的经济保障。对审批通过的,给予录取,自第五学期起正式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8. 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对各单位在线提交的奖学金申请材料,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审。对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做出退回修改、拒绝录取或不予受理的处理。对符合入学资格和奖学金申请资格的,准其参加奖学金评审。奖学金评审计划于2023年3月下旬举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学科群分组。奖学金名额按比例分配到组,进行差额评选,择优资助。 

  9. 及时等额补录奖学金生 

  优秀的国际学生往往同时向国内外多所高校提出入学申请并获得奖学金资助,最终接受其中一个学校而放弃其他机会。往年亦有个别学生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取消奖学金资格。为了提高奖学金利用率,及时做好奖学金生的补录工作,培养更多来华留学生,请各位导师在奖学金获奖名单公布之后,加强与学生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接受资助来校入学的意向和合规情况,并向中心教育处反馈。如有奖学金生放弃入学或因违相关规定被取消奖学金资格的,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将按照“质量第一、平衡国别、鼓励招生、支持合作”原则,从备选名单中等额递补,同等条件下优先补录原单位的学生。补录工作一般于6、7月份进行。 

  10. 确保录取数据准确详实 

  对于通过入学资格审核、具备来华学习和生活保障、拟同意录取的国际学生,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将按规定把学生数据上传政府部门相关系统进行前置审核。对审核通过、确定录取的学生,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将从招生系统下载相关数据,制作录取通知书和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提交有关部门审批。请确保招生系统中上述数据准确、详实,否则将影响国际学生的录取、来华签证申请。 

  请务必认真检查招生系统上每个学生的个人信息,并与其护照一一核对,确保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等字段,与其在招生系统填报使用护照上的个人信息完全一致(学生姓名字段系统默认为护照名+护照姓)。如发现系统中上述任何一个字段与护照不一致,请立即告知中心教育处。 

  此外,当前职业、当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是JW201/202表的必填项,也是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该表的重要内容。如当前职业未填写或填写“其他”但未注明具体职业内容、家庭住址未填写或不够详细(如仅填写到所在城市、区县)将导致该表审批无法通过,申请签证被退回。 

  11. 注意事项: 

  (1)请确保《2023年拟录取国际学生名单》(附件 21)的学生个人信息、招生系统上填报的学生个人信息,与学生护照上的个人信息完全一致。在填写该表时,请务必认真检查招生系统上学生的个人信息,并与相应学生的护照一一核对,确保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等字段,与其护照上的个人信息完全一致。如果发现系统中上述任何一个字段与护照不一致,请立即告知教育处退回给学生进行修改。(这些数据将用于印制录取通知书和来华签证申请表,因此必须与护照完全一致) 

  (2)请中心拟招收2023年国际学生的导师认真填报招生意见和奖学金推荐意见,及时完成在线审批手续。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以此线上填报意见为准,组织专家开展奖学金评审及择优录取等工作。 

  (3)关于经济保障证明材料,对于从国科大以外的组织/机构获得资助的,请提供该组织/机构开具的资助证明复印件;对于拟自费来华学习的,请提供担保人出具的经济担保函及银行证明复印件。 

  (4)请中心拟招收2022年国际学生的研究组提交《国际学生入学转博考核登记表》(附件20),签字后纸质版请提交至中心教育处。 

  (5)请中心拟招收2023年国际学生的研究组提交申请材料前,按照申请办法的要求对材料进行初审,完成《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入学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确认表》(附件22),签字后纸质版请提交至中心教育处。 

  (6)中心拟招收2022年国际学生的研究组须对每个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汇总至《2023年拟录取国际学生名单》(附件21)中,电子版请提交至:fushan@rcees.ac.cn。 

  (7)各类奖学金申请向中心教育处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6日,请中心拟招收2023年国际学生的研究组以组为单位统一提交。 

  (8)中心提供国际学生宿舍数量有限,如中心无空余宿舍,拟招收2023年国际学生的导师应协助国际学生自行解决其在集中教学结束后回所培养期间的住宿问题。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中心不解决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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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处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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