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02

中心各实验室:

  根据《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请各实验室安排本实验室进站满一年的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并填写《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已参加过中期考核的在站博士后不需要重复考核。 

  为及时整理博士后档案材料,请各实验室秘书1215日前汇总本实验室纸版中期考核表,提交至向教育处。 

 

  附件:1.2021年中期考核博士后名单 

     2.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教育处 

  20211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