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实验室:
为加强博士后管理,现将2021年博士后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中心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和生态学全体非在职博士后(不包括在职博士后和与工作站(含杭高院)联合培养博士后)。考核结果归入本人档案。在职博士后和联合培养博士后在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二、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率为非在职博士后的20%。
三、考核办法
教育处根据各实验室非在职博士后人数测算优秀博士后名额并下达到各实验室,如测算名额出现非整数时,按照四舍五入计算。实验室组织评审,确定优秀博士后人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教育处公示。
四、材料要求
1.博士后填写《博士后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双面打印),本人和合作导师签字后报实验室,实验室根据考核结果签署意见,汇总后交至中心教育处。
2.实验室汇总考核结果,填写《博士后考核结果》(附件2),发送至Email: hmren@rcees.ac.cn.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博士后年度考核登记表
2.博士后考核结果
教育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