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根据国科大通知,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评优期间出国、出差、或不在中心的学生,有资格参与评选工作。
2、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3、正在参加2020-2021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占用中心名额。
二、评选组织
1、各实验室“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限额见附件1。
2、“三好学生”,由各实验室等额评选后报教育处。
3、“优秀毕业生”由导师推荐、各实验室初评。各实验室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须能够通过2021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实验室将初选名单报中心教育处后,教育处组织复评,差额确定评审结果。
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应为2020-2021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4、“三好学生标兵”由导师推荐、各实验室初评,实验室将初选名单报中心教育处后,教育处组织复评,差额确定评审结果。
5、“优秀学生干部”从中心研究生会、学生党团支部、各级班委会中评选产生,由研究生党总支和研究生会组织推选。
6、各级单位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中,要注意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避免简单的以论文、分数为评判标准,要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三、评选结果报送时间安排
因评选时间非常紧张,请各实验室务必4月9日前提出“三好学生”名单以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标兵”候选名单(附件2),同时报送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3)。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还需同时填报《基本信息及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4),研究生党总支和研究生会提出“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教育处4月16日组织复评。
教育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