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关于申报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1-19

  日前,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发布为《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包括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一、引进项目

  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 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 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 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要求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 名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直接资助名额150 人(其中留学回国博士100 人、外籍博士50 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组织专家评审。第一批次中心接受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2日,第二批次中心接受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7日。

  二、派出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 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 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 个月,最长不超过6 年。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项目获选人员每人30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获选人员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等由派出单位按照本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派出项目中心接受申报截止时间4月12日。

  三、学术交流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 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分两批择优确定获资助人员,第一批次中心接受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8日,第二批次中心接受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5日。  

  四、香江学者计划

  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 万元人民币和36 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要求能全职在港工作2 年。  

  香江学者计划中心接受申报截止时间4月12日。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 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要求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 年。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心接受申报截止时间4月12日。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 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要求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 个月。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中心接收申报截止时间4月26日。

  《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_zcwj.html?infoid=4b140900-a01b-4d92-b68f-826da6301610)对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等的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请申请人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教育处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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